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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关于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税局、地税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55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国税局、地税局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部门和市税务管理部门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工作。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及考点
  2011年度全国注册注税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6月17日下午、18日和19日全天,共两天半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6月17日下午02:00~04:30 财务与会计
  6月18日上午09:00~11:30 税法(一)
  6月18日下午02:00~04:30 税法(二)
  6月19日上午09:00~11:30 税收相关法律
  6月19日下午02:00~04:30 税务代理实务
  考点统一设置在南通市区,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所注内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的考试:
  1.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即指从事经济、法律工作,具体包括从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等工作。下同)满8年者。
  2.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专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6年者。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4年者。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2年者。
  5.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满1年者。
  6.取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7.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者。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3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考试。
  2.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其成绩管理为两年滚动。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满12个月为一年)。
  (四)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香港、澳门居民依据报名条件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请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文件精神,同时在报名时,必须采集国籍地区信息,单独标注。
  (五)报考条件中所列学历要求必须是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四、报名组织
  (一)报名及支付方式:
  1.新考生[指首次报名参加考试者、更改考试级别和更改报考专业的人员]采取先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再现场资格审核,最后网上支付的形式。
  新考生报名时间:
   2011年1月14日9:00~1月28日16:00
  新考生支付时间:
  2011年2月15日9:00~2月18日16:00
  报名和支付网址:
  2. 老考生[指往年已报名且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其中不含更改考试级别和改报专业的人员]直接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和网上支付,无需现场资格审核,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可完成报名。
  老考生报名时间:
  2011年1月14日9:00~1月28日16:00
  老考生支付时间:
  2011年1月14日9:00~2月18日16:00
  报名和支付网址:
  (二)网上报名流程:
  1.新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步骤一,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和上传电子照片后,下载打印报名表;
  步骤二,带齐报名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的现场资格审核点(初审)审核报名资格;逾期未审核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步骤三,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按合格回执单上要求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支付;逾期未完成支付者,一律作报名自动放弃处理。
  2.老考生网上报名流程
  老考生(注:不可更改往年报考级别和专业)报名,只要在网上报名时填交往年考试的身份证号、姓名、档案号以及今年报考科目及其他各项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审核通过后经网上支付成功即可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于上年度档案号遗忘者,可在南通人事考试网(www.)“成绩查询”栏目凭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档案号。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请考生保管好,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
  (三)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安排:
  资格审核时间:2011年2月10日-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人事局)四楼417室报名大厅(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四楼)。
  (四)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首次报考人员(含更改考试级别和更改报考专业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2011年度报名表(考生务必如实填写,并在报名结束前下载打印报名表,同时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如实填写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及加盖单位公章);
  (2)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请贴好于报名表空白处);
  (3)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限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专业);
  (4)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要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证原件及复印件)。免试内容详见上文的“报考条件”。
  (五)网上报名信息填写及修改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一定要注意所填信息的准确性。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重要报名信息务必准确、详细填写,联系电话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六县(市)、区考生工作单位要标明自己所在地区,如“如东县××公司”、“××集团(通州区)”。
  考生电子照片未审核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电子照片审核通过后,需要更改重要报名信息的(重要报名信息一般指: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报考专业、报考科目、报考级别等),请拨打83558036、83558041申请退回电子照片后,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重新上传电子照片;考生资格审核通过且交费后只可修改报考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其余所有报名信息一律不可以修改,需现场提交信息修改申请表,请于资格初审期间(2011年2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17:00),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培训中心网络信息部(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五楼505室)现场办理信息更改手续。逾期不办理信息修改申请的,人事考试部门将不再予以修改其任何报考信息。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文件精神,全国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修改说明要求:凡考试结束后,应考人员发现因本人报名时的原因造成报考信息与身份证、姓名等重要信息不一致的,证书信息修改由相关考试注册管理机构负责处理,人事考试部门将不予修改其任何报考信息。
  (六)准考证下载打印。考生于2011年6月8日起登陆南通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齐全方可进入考场。
  (七)报名电子照片上传要求:
  1. 照片为考生本人大头正面免冠近照(证件照),背景色要选用蓝色或白色或红色作为底色;
  2. 照片大小像素等信息要进行编辑裁剪,可以点击以下电子照片网上编辑器:/default.aspx;
  3. 严禁上传风景照或生活照或艺术照,头像后不能出现杂物;
  4. 严禁上传使用摄像头等非专业摄像装置拍摄的电子照片;
  5. 确保编辑好的电子照片头像轮廓清晰,不能模糊,照片上严禁出现姓名、号码和印章痕迹。
  (八)有关网上报名的具体流程、操作方法请参见“网上报名指南”、网上支付“常见问题、在线咨询”等有关提示。
  五、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一)考试科目仍设5科,分别为《财务与会计》、《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5个科目。
  (二)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与非滚动管理相结合的办法。
  1.报考5个科目的人员(报考级别为报考5科)成绩滚动期为3年,即参加5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为合格;
  2.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与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2个科目的人员(报考级别为报考2科)成绩为非滚动,即须当年(一年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3.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须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报考级别为报考4科),成绩滚动周期为2年,即其余4科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为合格。
  (三)报考级别不可随意更改,如需更改往年报考级别,须以新考生身份进行重新报名、审核,且滚动年度内的成绩一律作废。
   六、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税务代理实务》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的答题卡上作答,考生须注意:1.答题前要认真仔细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严格按照指导语要求,根据题号标明的位置,在有效区域内作答;3.为保证扫描质量,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
  其余4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储存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和回收。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七、教材征订
   考试大纲和教材的征订工作由南通市国税局相关部门负责。联系电话:85238885。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2011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收费票据,请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到市人社局考试培训中心财务科(市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4楼401室)领取。
  九、其他
  考前网络在线培训报名地点:南通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培训科(青年西路71号金桥大厦401室),培训咨询电话:83558040。
  报考咨询请先查看南通人事考试网咨询台的“考生留言”栏内的相关信息或通过网上“考生留言”栏咨询。
  成绩查询:南通人事考试网www.。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苏省南通市国家税务局
     南通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一年一月六日

更新时间2022-09-16 09:59:03【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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