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财会类 > 考试动态 > 考试报名 >

苏州市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201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201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共同负责。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0月17日。

  201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在苏州市区设立考点,高级资格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

  三、考试科目、题型及作答方式

  (一)审计初、中级资格考试均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高级资格考试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和《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两个科目。各级别考试均分两个半天进行。其中,初、中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高级资格考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初、中级资格考试试题为客观题,高级资格考试试题为主观题。各科试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生“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各地报名时要公示此要求,考试时要严格检查。

  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点也应备草稿纸,供考生索用。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审计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二)报考审计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也可参加报名。

  (三)报考审计中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报考审计高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审计、财经工作年限,其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0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定于:2010年5月17日-21日。市区报名地点: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东大街288号一楼报名大厅),联系电话:65109437。五个县级市报名事宜由当地人事局、审计局共同商定。驻苏部、省直属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要会同审计部门认真做好报名准备工作,相互支持、主动配合,联合办公,共同做好本地区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组织与资格核查等项工作。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须到报名点领取“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简称“申报表”,格式见附件2)和“审计考试报名卡”(简称“报名卡”)。

  (四)报考者须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备齐下列材料方可给予办理报名手续:

  1.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报考高级者还应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部分报考中、高级资格者适用)。

  4.本人近期1寸黑白免冠光面正面同版照片2张(分别粘贴在申报表与报名卡的指定位置)。

  (五)报名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在申报表的“报名点资格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审核印章。
 
  六、有关政策规定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按照《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参见苏人通〔2004〕94号)的规定实行。

  (二)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组织工作按照原江苏省人事厅、审计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审计署《关于印发〈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通〔2002〕152号)有关要求进行。

  (三)考务组织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通知》(审考办字〔2000〕26号,参见苏人通〔2004〕94号)和《江苏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暂行规定》(苏人发〔2002〕76号)所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教材说明

  (一)2010年度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审计署考试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

  (二)初、中级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辅导教材》(2010年修订版),共2册。

审计署考试中心修订了《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复习指南》(适用于初、中级应考人员学习参考),内容除各章学习要求、学习重点、练习题外,还包括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初、中级资格考试试卷与标准答案。

  (三)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学习参考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研究》、《金融理论研究》、《财政理论研究》、《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研究》、《审计理论研究》和《审计技术方法》,共6册。其中,《财务会计和财务管理研究》为2010年新版,其他为2005年修订版。

审计署考试中心根据《2010年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大纲》修订了《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复习指南》,内容除重点内容讲解、例题与解题指导、审计案例分析外,还包括2007年、2008年和2009年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试卷与参考答案。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41号、苏财综〔2002〕34号),初级、中级考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收费60元(每人两科合计120元)。

  (二)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我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72号、苏财综〔2002〕72号),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费为每人每科110元(两科220元)。

更新时间2022-09-16 09:57:12【至顶部↑】
联系我们 | 邮件: | 客服热线电话:4008816886(QQ同号) | 

付款方式留言簿投诉中心网站纠错二维码手机版

电话:
付款方式   |   给我留言   |   我要纠错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