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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指非公募基金会税负繁重


研究指非公募基金会税负繁重

实证分析显示,根据目前的税收政策,第一年结余资金相同的两个基金会,10年后有免税资格的基金会的财产将是无资格基金会财产的1.622倍。

该结论由《中国非公募基金会税收政策研究报告》提出,14日在第五届中国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论坛上发布。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史明霞介绍,具有免税资格的基金会与无免税资格的基金会的收益差别,并非只是每年多交25%的企业所得税而已,所得税的获免与否,会影响基金会的每年财产结余和下一年度的支出限额。通过公式计算,在假设同等条件下,10年后有免税资格的基金会的财产将是无资格基金会财产的1.622倍。

报告同时指出,非公募基金会免税资格获得困难,免税范围仍很有限。目前中国已有超过2000个非公募基金会,主要依靠特定捐赠人的捐助以及基金的运作增值而获得从事公益活动的财产。世界各国对这类基金会一般都实施更为优越的税收政策。而中国非公募基金会与公募基金会的免税规定一致。

能够享受免税优惠的非公募基金会必须满足是依法登记成立的组织等九个条件,并且免税资格的获得需得到财政、国税、地税三部门共同认定。达到标准,获得免税资格后,捐赠、政府补助、会费、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孽生的银行存款利息五项收入免税。

同时,获得免税资格后,也只有这五项收入能免税,其他收入仍需按照企业所得税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比如说,政府向非公募基金会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的收入,非公募基金会仍然需要缴税。非公募基金会从事法律法规允许的营利性活动获得的收益,也需要同企业一样缴纳25%的所得税。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唐钧表示,非公募基金会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从事有益于公众的事务,具有弥补政府职能、减轻政府负担的功能,政府应该给予免税。

南都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说,税收是杠杆,也是风向标,税收政策会影响整个行业的发展。从中国的慈善税收政策来看,国家意志并没有鼓励、推动非公募基金会的发展。在目前的税收政策下,非公募基金会不会想做大也做不大,中国不可能产生百亿规模的非公募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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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03-13 11:21:18【至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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