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小金库”或纳入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内容
本报讯记者韩福恒报道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抓住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这个根本任务,要把防治“小金库”相关知识纳入财会人员后续教育的培训内容,强化财会人员抵制“小金库”问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这是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近日召开的全国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要求。
谢旭人指出,自2009年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以来,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各级治理机构始终紧紧围绕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这个根本任务,扎实开展工作,收到了明显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教育不断加强。中央领导小组各牵头部门紧密结合实际,着力建立健全教育防范机制,促进教育的制度化、常态化。民政部对全国性社会团体进行了全面的培训;中央治理办正会同有关部门编辑出版有关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课题汇编、征文选编和案例剖析、检查方法等四本资料,既为长效机制建设提供借鉴,又为防治“小金库”教育培训提供教材。各地区各部门也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各单位领导干部的认识。
二是制度不断完善。针对容易滋生“小金库”的薄弱环节,中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或完善了78项制度。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央单位教育收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等制度办法。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别研究起草和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各类表外资金资产管理的通知》、《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通知》、《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账户规范日常监管的通知》、《保险公司理赔费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和监管措施,规范资产或行业管理。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加强了现金、账户、资产、非税收入以及会议费、培训费等方面的管理,共制定和完善制度8327项,起到了很好的源头治理作用。
三是改革不断深化。中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立足于彻底根除诱发“小金库”的深层次原因,深入推进改革。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将预算外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深化了财政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多个方面的改革,在强化财政资金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0年年底,已有3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本级、250多个地市、600多个县(区)实施了公务卡改革,有效减少了预算单位的现金提取量,对于规范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民政部正在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理顺社会组织与业务主管单位的关系。各地区各部门也结合实际,不断深化改革。一些地区和部门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一管理改革,从源头规范国有资产经营、配置和处置行为。
四是监督不断强化。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发文明确了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党纪、政纪处分规定,不仅为纪律处分提供了依据,而且增强了震慑作用。财政部、审计署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建立健全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强化了内部监督。财政部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了预算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强化了社会监督。各级职能部门还将“小金库”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推进了“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各地区各部门也不断加大监督力度。
谢旭人还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多次要求和强调注重源头治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抓住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这个根本任务,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健全教育惩处机制。一方面,要把防治“小金库”等财经纪律的培训列入各单位领导干部教育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中开设防治“小金库”的有关课程。建立和完善警示教育制度,利用“小金库”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 告诫和警示。另一方面,要把防治“小金库”相关知识纳入财会人员后续教育的培训内容,强化财会人员抵制“小金库”问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小金库”问题财政处理处罚规定和违法违纪问责机制,加快设立“小金库”违法行为的刑事可罚性研究,有效遏制“小金库”问题发生。
二是要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资金分配,细化部门预算,加强财政资金管理,防范资金流入“小金库”。加快预算和决算公开,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和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要全面并逐步细化。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现对各级政府及所有预算单位的全覆盖。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扩大实施范围和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管理,研究提出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奖金发放行为意见。加强罚没收入管理,进一步完善罚没收入管理办法。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管,实现动态监控,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研究出台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扩大公务卡强制结算范围。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出租出借处置收入的管理。完善现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大额现金支付行为的监控。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加大打击虚假发票犯罪的力度。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资产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要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行为,防控包括设立“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发生。尽快修订出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完善高等学校、中小学、科技、文化等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加强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研究制定党政机关国内业务接待费管理办法,完善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和咨询费等管理办法,加强容易滋生“小金库”问题的费用管理。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建立企业财务管理能力认证体系、首席财务官制度,完善财务总监制度。加强对中央企业表外资金资产的管理,明确中央企业管理的社保资金、工会经费、党团经费等表外资金资产的管理要求。修订完善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制定和完善办法,加强对金融监管部门的费用管理。加强保险公司理赔费用的管理,防范利用虚假赔案套取费用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推行厂务公开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特别要健全预算单位财务公开等制度,使资金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舆 论的监督。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要完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规,理顺社会组织与其业务主管单位在职能、人事、财务等方面的关系,从体制上铲除设立和使用“小金库”的动因。完善非营利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和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建立对社会组织的外部审计制度,强化对社会组织的财务监督和管理。
五是要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效率。要推进监督检查的常态化,在预算和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和预算单位资产财务检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专项资金检查等工作中,将“小金库”问题的检查作为重要内容;要建立“小金库”问题的监督检查公告制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要通过多部门联网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支付情况、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时动态监控,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纠正;要严“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提高监督检查的震慑力和严肃性。加大商业贿赂治理力度,净化“小金库”治理的社会环境。
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共发现“小金库”58225个,涉及金额266.54亿元。“小金库”问题多发高发势头得到遏制,从而保障了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安全。
这是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近日召开的全国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提出的要求。
谢旭人指出,自2009年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以来,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各级治理机构始终紧紧围绕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这个根本任务,扎实开展工作,收到了明显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教育不断加强。中央领导小组各牵头部门紧密结合实际,着力建立健全教育防范机制,促进教育的制度化、常态化。民政部对全国性社会团体进行了全面的培训;中央治理办正会同有关部门编辑出版有关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课题汇编、征文选编和案例剖析、检查方法等四本资料,既为长效机制建设提供借鉴,又为防治“小金库”教育培训提供教材。各地区各部门也深入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各单位领导干部的认识。
二是制度不断完善。针对容易滋生“小金库”的薄弱环节,中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或完善了78项制度。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央单位教育收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医院会计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等制度办法。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别研究起草和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各类表外资金资产管理的通知》、《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通知》、《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账户规范日常监管的通知》、《保险公司理赔费用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和监管措施,规范资产或行业管理。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加强了现金、账户、资产、非税收入以及会议费、培训费等方面的管理,共制定和完善制度8327项,起到了很好的源头治理作用。
三是改革不断深化。中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立足于彻底根除诱发“小金库”的深层次原因,深入推进改革。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将预算外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深化了财政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多个方面的改革,在强化财政资金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0年年底,已有3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本级、250多个地市、600多个县(区)实施了公务卡改革,有效减少了预算单位的现金提取量,对于规范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民政部正在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理顺社会组织与业务主管单位的关系。各地区各部门也结合实际,不断深化改革。一些地区和部门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一管理改革,从源头规范国有资产经营、配置和处置行为。
四是监督不断强化。中央纪委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发文明确了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党纪、政纪处分规定,不仅为纪律处分提供了依据,而且增强了震慑作用。财政部、审计署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建立健全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强化了内部监督。财政部还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了预算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强化了社会监督。各级职能部门还将“小金库”专项治理与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相结合,推进了“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各地区各部门也不断加大监督力度。
谢旭人还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工作,多次要求和强调注重源头治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抓住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这个根本任务,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健全教育惩处机制。一方面,要把防治“小金库”等财经纪律的培训列入各单位领导干部教育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及其他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计划。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中开设防治“小金库”的有关课程。建立和完善警示教育制度,利用“小金库”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 告诫和警示。另一方面,要把防治“小金库”相关知识纳入财会人员后续教育的培训内容,强化财会人员抵制“小金库”问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小金库”问题财政处理处罚规定和违法违纪问责机制,加快设立“小金库”违法行为的刑事可罚性研究,有效遏制“小金库”问题发生。
二是要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要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资金分配,细化部门预算,加强财政资金管理,防范资金流入“小金库”。加快预算和决算公开,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和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等方面的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要全面并逐步细化。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实现对各级政府及所有预算单位的全覆盖。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不断扩大实施范围和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管理,研究提出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奖金发放行为意见。加强罚没收入管理,进一步完善罚没收入管理办法。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管,实现动态监控,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研究出台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扩大公务卡强制结算范围。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出租出借处置收入的管理。完善现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大额现金支付行为的监控。加强财政票据管理,加大打击虚假发票犯罪的力度。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资产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要加强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出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行为,防控包括设立“小金库”等违规行为发生。尽快修订出台《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完善高等学校、中小学、科技、文化等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加强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基础工作。研究制定党政机关国内业务接待费管理办法,完善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和咨询费等管理办法,加强容易滋生“小金库”问题的费用管理。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建立企业财务管理能力认证体系、首席财务官制度,完善财务总监制度。加强对中央企业表外资金资产的管理,明确中央企业管理的社保资金、工会经费、党团经费等表外资金资产的管理要求。修订完善金融企业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制定和完善办法,加强对金融监管部门的费用管理。加强保险公司理赔费用的管理,防范利用虚假赔案套取费用设立“小金库”的行为。
推行厂务公开和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特别要健全预算单位财务公开等制度,使资金在阳光下公开透明运行,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舆 论的监督。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要完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规,理顺社会组织与其业务主管单位在职能、人事、财务等方面的关系,从体制上铲除设立和使用“小金库”的动因。完善非营利组织财务会计制度和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建立对社会组织的外部审计制度,强化对社会组织的财务监督和管理。
五是要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效率。要推进监督检查的常态化,在预算和决算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和预算单位资产财务检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专项资金检查等工作中,将“小金库”问题的检查作为重要内容;要建立“小金库”问题的监督检查公告制度,及时曝光典型案例;要通过多部门联网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支付情况、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实时动态监控,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纠正;要严“小金库”问题的处理处罚,提高监督检查的震慑力和严肃性。加大商业贿赂治理力度,净化“小金库”治理的社会环境。
截至今年8月底,全国共发现“小金库”58225个,涉及金额266.54亿元。“小金库”问题多发高发势头得到遏制,从而保障了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安全。
课程推荐
- 初级会计职称特色班
- 初级会计职称精品班
- 初级会计职称实验班
课程班次 | 课程介绍 | 价格 | 购买 |
---|---|---|---|
特色班 | 班次特色 |
290元/一门 580元/两门 |
购买 |
- 初级会计职称机考模拟系统综合版
相关文章
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结束! (2011-05-01 08:20:23) |
常州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告 (2011-04-29 22:45:42) |
去年84万农村财会人员接受培训 (2011-04-12 21:48:23) |
常熟市改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方式 (2010-12-10 17:50:39) |
中注协发布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暂行办法 (2010-11-25 14:58:30) |
cpa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办法征求意见 (2010-06-14 11:07:59) |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修订《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0-05-12 09:28:30) |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组织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2010-05-12 09:28:30) |
美国:财会人员就业形势有望趋稳 (2009-12-23 17:13:55) |
国管局:中华会计网校为会计网络远程继续教育定点机构 (2009-11-30 11:00:52) |